申请条件
参保人因辞工离开本市或调离本市且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
3.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录入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4.领取结果。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各一份。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