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资料变更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
3.审查。经办人审核通过当场做录入处理,录入完毕后,由经办员打印《组织信息变更情况表》两份,交由申请人签名确认。申请人签名确认变更信息无误后,经办员在《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4.领取结果。出具《组织信息变更情况表》交申请人。
个人参保资料修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
3.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录入后由复核人员复核;不符合条件、录入错误的退回受理人员。
4.领取结果。确认后的《参保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