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仲裁流程有哪些

地方特产2022-03-21 09:20:01未知

南京劳动仲裁流程有哪些

  南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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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通常申请书应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若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应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需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及授权委托书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申请人在申请仲裁时,应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被申请人在答辩时递交《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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