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
补贴标准:
每年实际缴纳房租和宽带接入(租用)费的70%,最高不得超过每个基地每年55万元。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方式:基地提交申请,市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直接拨付给基地。
申请条件:
被人社部门认定为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
申请材料:
(1)《南宁市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补助资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附房租、宽带接入费缴费相关材料——正规税收发票,原件各一份,校验后退后);
(2)《南宁市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团队情况表》,原件一份(附入驻协议原件,校验后退回);
(3)《南宁市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团队花名册》,原件一份(附基地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原件,校验后退回);
(4)《南宁市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导师花名册》,原件一份(附聘书或聘用协议原件,校验后退回);
(5)《入孵创业团队(创客)对孵化基地满意度调查表》,原件一份;
(6)举办活动佐证材料一份(不少于10次活动)。
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单位网厅办理
(2)现场办理
南宁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
咨询电话:0771-550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