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江苏等12省(直辖市)部分户口迁移事项施行“跨省通办”。此政策自2021年11月15日开始,目前江苏已全面实施。
▶“跨省通办” 适用事项:
1、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3、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4、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5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户口迁移
▶“跨省通办” 适用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等12省(直辖市)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
2021年2月19日起,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办理范围
办理范围涵盖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以外的所有户口迁移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