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车厢密接人员王某在抚活动轨迹公告:
2022年3月13日,抚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收到公安部门推送的协查信息。
经核实,现有密接人员王某(3月9日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车厢接触),3月10日乘坐G2193次列车07车4C号,由金华到抚州东,14:06到达,然后在抚州东拼车回家(车上另有三位乘客,王某全程佩戴口罩),15:00左右到达荟萃中央家里,未出门。3月11日—12日,两天未出门。3月13日,11点左右,前往景湖豪庭朋友家就餐(相关人员已管控),随后收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通知隔离。
为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请与王某在上述时间段拼车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立即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咨询电话:
抚州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794-7069000
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0794-7069256
抚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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