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账号
申请人在闵行区公共租赁房信息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闵行保障房”实名注册账号。
二、网上预审
平台提供资格预审功能,申请人可将应交资料上传至平台,等后台工作人员对其预审通过后,再至窗口现场办理公租房准入资格的申请。
三、窗口受理
审核申请人须到公租房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区房管中心对其公租房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信息平台和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申请人即可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
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9楼。联系电话:021-62966175。
四、网上轮候
申请区筹房源的申请人可在平台进行线上选房, 区筹房源申请人获得准入资格后,应在平台点击“确认参加轮候”,进入轮候队伍方能正式参加线上选房,并可实时查看自己的动态轮候序号。未点击“确认参加轮候”的,申请人则无法进行线上选房操作。
五、线上选房
(一) 房源发布
区房管中心根据房源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可供应房源。若发布一批新房源,平台将自动通知所有参与轮候的主申请人。
(二) 预选房源
收到轮候选房通知的申请人必须在48小时内表达选房意向。
意向表达分为两种, 一种是“确定参加选房” ,一种是“放弃本轮选房”。 在48小时内,申请人未表达任何意向的,平台将自动取消其轮候资格。选择“确定选房”的:申请人可在该批次房源里进行“预选房源”操作,预选后即不可更改。在48小时内,若两人以上选择同一房源,房源预选结果将实时更新,匹配给轮候序号靠前的申请人。 未选中预选房源的申请人重新回到轮候状态,可在本批次房源中选择其他房源。若本批次房源未能选中,将在该批次选房结束后重新轮候排队,等待下一批次房源。 选择“放弃本轮选房”的:该申请人重新回到轮候队伍,可参加下一批次选房。 未作任何意向表达的:在48小时内,申请人未表达任何意向的,平台将自动取消其轮候资格。申请人需点击“确认参加轮候”,方能重新取得线上选房资格。
(三) 最终选房结果
选中房源:48小时后,申请人选中预选房源的,即为完成选房。 选定房源后,不予更改。选定房源后反悔的,公租房准入资格和网上轮候资格一同作废。
六、现场签约
网上选房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闵行区公共租赁住房登录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至公租房现场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签约,确认书已失效的,不予签约。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赴现场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准入资格和轮候资格自动作废。
闵行区公共租赁住房现场管理中心地址:鹤翔路28弄3号,联系电话:021-34689196。
七、续租和退租
续租:房屋租赁合同期不超过2年,合同到期前的3个月申请人需在平台确认是否续租。确认续租的,应及时至公租房受理窗口进行资格复审。
退租:合同到期前申请人确认不续租或发生丧失续租资格等情形的,应按时办理退租手续。
八、轮候资格的延续
准入资格的有效时间为2年,若2年内申请人进入轮候队伍却未能选中房源,仍需轮候的,应在准入资格到期前至公租房窗口重新审核资格,获取新的资格准入编号。 为实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目标,延续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将以第一次轮候编号参与轮候选房。在获取新的准入编号后,平台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准入编号进行匹配绑定,方能延续首次轮候序号。 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到期前的3个月,平台将自动发送提醒通知。
九、合租情况的说明
两房以上的房屋合租,所有申请人需均以“个人”或者均以“单位”名义申请,有共同租房意愿的申请人可自行组合。 合租申请人中的任何一名申请人进入轮候选房后,确定选房意向的同时,必须将其他合租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资格准入编号一同输入,该申请人自动成为主承租人。 为保障申请人的租房安全,区房管中心不提供任何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如有任何一方提前退出,其他承租人应承担退出人员的房租部分。
十、单位整体租赁
单位整体租赁的应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职工通过准入资格审核后,由管理员后台将入住人员与房屋进行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