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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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如在考试中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综合研判,可继续参加考试的,需进入“特情考场”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特情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2.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3.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在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信息,关注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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