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消费券投放重点围绕推动零售、餐饮等领域消费,激发非刚性消费需求。消费者既可在参与企业的线下门店使用,也可在企业的自有APP或该企业在主流电商平台的店铺使用。同时,凭券可在全省所有纳入适用范围的商家核销使用,不受跨市限制。
家电消费券分为满600减120元、满2500减300元、满4000减500元三种,加油消费券为消费满180元减30元,餐饮消费券及零售通用消费券分为满50减10元和满200减40元两种。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其中,家电消费券和加油消费券各轮投放时间为每周六上午9:00,票券有效期7天,次周的周五21:00失效。餐饮消费券和零售通用消费券首轮发券日期为9月19日(周日),第二轮发券日期为10月3日,末轮发券日期为10月17日。各轮投放时间为上午10:00,每轮消费券有效期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