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指南:
申请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
此表可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
2.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
仅借款人配偶提取时需要
3.银行卡
仅单位未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的需要;
限提取人本人的I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
4.提取身份证明
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或由公积金中心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办理;配偶、父母或子女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提取申请人需填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委托栏相关内容;单位经办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之外的提取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 申请材料未经说明均为原件。提取申请人可以出示授权码等方式,以电子证照替代申请材料中的实体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