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公租房承租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没有规定续租次数。
温馨提示:具体要以实际办理续租要求为准!
➤什么时候需要提出续租?
答:续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
➤不符合续租要求怎么办?
答: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或者因其他原因租约期满未续签租赁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出《终止住房保障决定书》,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到期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被收回,住户应当自租赁合同解除、到期或者收到《终止住房保障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结清相关费用、腾退住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承租人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居住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