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一窗联办的通告
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再升级。经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企业、群众在申请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水电气过户业务,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由“一站式办结”到“一窗办结”的转变。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31日
拓展: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换、补发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2)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
如上述授权他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境外委托需认证或公证。
3.遗失、灭失声明(中心门户网站公告满15个工作日);
4.具结保证书(补证需提供)(原件);
收费标准
证书:10元/件,证明:不收费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EMS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大楼办证大厅:0791-83887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