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风险提示

地方特产2022-03-24 06:45:05佚名

阳泉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风险提示

  阳泉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风险提示

  1、我市2021年未批准任何阳泉市以外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开展招生工作,凡有此类宣传行为均属违规招生,我市将根据其违规事实上报省教育厅,对于相关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2、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3、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4、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无故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其间经学校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经学校报请学籍管理部门批准,按自动退学处理。

  5、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1〕6号)规定,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严禁跨设区市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对顶风违规违法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认可证。

本文标签: 山西省  普通高中  学籍  阳泉市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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