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2-03-24 06:50:02未知

2022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工作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三)非上海市常住户口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并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四)单位集体承租的,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5、单位集体承租的须承租3套(含3套)以上。

  注意: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一人为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信息来自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头图来自上海本地宝。

本文标签: 住房  长宁区  二年  申请人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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