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
申领渠道
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经办机构等三种方式,均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承诺未出现重新就业、灵活就业、应征服兵役、领取营业执照、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移居境外等情形,不再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到经办机构现场签到。
“天津人力社保APP”办理流程
1、下载并进入天津人力社保APP,进行注册及登录。
2、点击“服务”-“劳动人事”-“失业保险”,选择首次申领或按月申领。
3、进入阅读承诺界面,选择“承诺”-“前往申领”。
4、填写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完成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