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

地方特产2022-03-24 07:05:05未知

北京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

  ➤北京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中20%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例如: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元)。

  ①起付线以上(不含)部分,采取分段报销:累计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

  ②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报销70%

  ③大病保险无封顶线,报销上不封顶

  图源为:医保北京

  ➤举例说明

  某参保人在2020年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1万元;住院费用52万元。其门诊费用基本医保报销为4500元,个人自付费用5500元。住院部分基本医保报销为25万元,个人自付费用27万元。门诊、住院合计个人自付费用27.55万元,超过了30404元的起付线,可年底一次性予以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额累加5万元以内段为3万元;超过5万元段报销额为=(275500-30404-50000)*70%=136567.2元(约为13.66万元)。该参保人2020年合计可二次报销大病报销费用:3万元+13.66万元=1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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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万元  大病  费用  医保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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