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型结果异议申请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月31日前通过税务办税大厅前台或在微信小程序(VTAX远程可视办税系统)的快捷办理功能提交《变更企业划型结果申请表》点击这里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附件2)进行异议申请,我们将按规定进行复核。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份数 |
1 | 变更企业划型结果申请表 | 必报 | ⒈税务办税大厅前台提交一式两份 ⒉VTAX远程提交则可一式一份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 原登记注册类型错误的提供 | 一式一份 |
3 | 2019年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2019年12月份实际从业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原划类为大型企业申请划为非大型企业;原划类为非大型企业申请划为大型企业。 | 一式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