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进行转移,具体如下:
一、转移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在省内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个人账户资金,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由省在年内统一进行结算;
需跨省转移的,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二、转移材料
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三、转移流程
1、受理
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 初审,齐全准确完成受理;
2、办结
对街道提交的审核材料进行终审、办结。
四、转移办理地点
线下:
线上: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