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40元/月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40元/月;年满6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增发5元/月至30元/月。调整后具体标准见下表:
本次调整后,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人均水平将达到781元/月,惠及全市2.2万名老年居民,2月起,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1月增加的养老金也将于2月全部补发到位。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定期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40元/月+高龄补贴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定期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参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及高龄补贴标准同步调整。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70元/月
自2022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活补助标准。
以上为2022年度我市三类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待遇调整的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