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大学新生入学助学政策

地方特产2022-03-24 08:50:04未知

2021年南宁大学新生入学助学政策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

  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就读时,当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

  广西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如何申请:

  向参加当年高考时所在的高中学校申请

  (二)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 

  资助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孤儿、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本项目资助的学生不重复享受“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广西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如何申请:

  向参加当年高考时所在的高中学校申请

  (三)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当年度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3000人,每人4000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补助,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如何申请:

  向参加当年高考时所在的高中学校申请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

  贷款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贷款额度: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

  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时间:

  每年7月-9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详细办理时间和要求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

  如何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

本文标签: 家庭  学生  经济困难  新生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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