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 一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2.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保障住房政策。
(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
1. 卫生、教育、文化、科技等公益性事业单位;
2.环卫、公交、快递、家政等为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行业企业。
咨询电话:
021-57427878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奉贤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