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提供下列资料 ( 提供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不动产查询证明家庭成员各1份;
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份;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办的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提供身份证明);
5、户口本复印件 夫妻双方各2份;
6、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声明2份;
7、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份;、
购买商品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购买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房主身份证、贷款受理银行的银行卡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各2份,(不能体现房屋竣工时间的需追加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复印件1份);
备注:对缴存基数存疑的借款申请人,可要求其提供工资流水、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凭证等材料进行佐证。
申请商品房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如实填写《承诺授权书》:
(一)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份);
(三)购房合同(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符合贷款还款要求的银行借记卡;
(五)个人信用报告。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同时提供本人《军官转业证书》;
港澳台同胞来石工作的,同时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二手房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如实填写《承诺授权书》:
(一)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份);
(三)购房合同(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符合贷款还款要求的银行借记卡;
(五)个人信用报告。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同时提供本人《军官转业证书》;
港澳台同胞来石工作的, 同时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购二手房的,同时提供原房主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及《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