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旅游类签注:首次申请为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卡式证件)可自助签注的,立等可取;再次签注(卡式证件)不可自助签注的,7个工作日。 团队旅游类签注:首次申请为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卡式证件)可自助签注的,立等可取;再次签注(卡式证件)不可自助签注的,7个工作日。 探亲类签注:首次申请为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为7个工作日。 商务类签注:首次申请为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为7个工作日。 逗留类签注:首次申请为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为7个工作日。 其他类签注:首次申请为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为7个工作日。 港澳台旅游类再次签注“一日取证” 港澳台旅游类再次签注实现一个工作日即可取证。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推出一款高效、便捷的服务设备——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自助一体机(简称: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集申请、审批、制作为一体,从受理到出证的全流程时间不足三分钟。 居民办理再次签注时,只需将卡式证件插入机器,按照语音提示选择签注次数、缴纳费用,设备当场进行数据核实,证件制作,如同在ATM机取款一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