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小学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需要。
重大意义
广泛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新趋势、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工程,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全省各地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遵循“坚持自愿、公益惠民、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原则,各部门密切配合,逐步扩大课后服务范围和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当前课后服务覆盖面不够广,模式相对单一,还难以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样化需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加快健全完善课后服务体系,切实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