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类型和申请家庭情况分四类:
第一类,保障家庭(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城区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户口且在城区实际居住;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低保证);
3.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城区)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不动产。
需提供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第二类,保障家庭(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常住户口且在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40元(3345元/月);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5.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城区)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有工作申请人需提供工资卡银行流水。
第三类,保障家庭(新就业职工)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藁城区常住户口或持有藁城区居住证(非藁城区户籍)且在城区实际居住;
2.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毕业时间以第一学历毕业证时间为准);
3.收入稳定且与藁城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本年度在藁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不包含灵活就业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6.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城区)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非藁城区户籍);无享受户籍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证明(非藁城区户籍);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
第四类,保障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藁城区居住证;(非藁城区户籍)
2.收入稳定且与藁城区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本年度在藁城区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不包含灵活就业保险);
4.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5.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城区)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非藁城区户籍)、无享受户籍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证明(非藁城区户籍)、户口本户主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房
1.离婚不足两年、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不得申请。
2.拥有小型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申请第一类公租房。
3.涉及拆迁补偿的,补偿面积超过保障面积的。
4.拥有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5.在城区范围内有任何形式的建设用地的。
6.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不得申请保障房。
7.住房保障部门认定其他不得申请的情况。
注:1.以上四类人家庭中的未婚申请人家庭必须核查父母拥有房产,父母房产套数大于子女人数的不得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父母身份和户籍证明(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和父母拥有的房产情况说明)。2.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复转证书或能证明是军队退役人员的相关材料。(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3.城区范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北街、东街、南街、城里庄、梨元庄、北马、南马、系井、城子、西刘、东刘、石井、焦庄、南尚庄、北尚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