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修订《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答:2021年11月24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下称《规定》及实施细则)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实施,对我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指标体系及分值做出较大调整(如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原来每满1年计3分,现在计8分)。2020年印发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1号)使用的积分指标体系仍为旧的指标体系,与现行的《规定》及实施细则不一致。按照“各区、各部门通过积分制为来穗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应当与本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工作原则保持一致”的要求,亟需修订《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1号),使其与《规定》及实施细则保持一致。
2.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是按照新印发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开展吗?
答:是的。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将按照新印发实施《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让广大来穗人员能够享受到新政策带来的便利和益处。
3.2022年度常规积分制入户指标有多少个?
答:根据年度人口迁入计划,2022年度我市常规积分制入户类指标为13000个,比2021年度增加3000个。
4.申请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四)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五)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六)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5.积分制入户中所说的的资格分是什么?排名分是什么?
答:资格分是指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所得的总分(并非“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目前得到的核定总分),该分值满150分并符合其他条件可以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
排名分是指基础指标(即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年龄三项指标)分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该分值进行排名,按照年度指标数从高到低分配入户指标。
6.以前积分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现在改为150分才能申请,门槛是不是提高了?
答:申请条件不是提高了,而是降低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后,来穗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化(如: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3分改为8分;合法产权住所10分改为20分;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每个险种计1分改为计2分等)。原入户申请条件的“总积分满100分可申请积分制入户”在当前的积分指标体系下分值偏低,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计算。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统计了原指标体系下积分为“90—110”区间的申请人当前得分情况,并对往年积分制入户部分人员情况进行数据比对,测算新指标体系下入户申请条件分值设置在157分左右较为合理。为进一步扩大积分制入户受益范围,在此基础上适当降低门槛,设置积分制入户的申请条件分值为总积分150分。因此,新申请条件并没有提高,而是降低了。
7.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按照什么规则进行排名?
答: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如再相同,按照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8.为什么采用基础指标排名?
答:一是有利于落实国家、省关于积分制入户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2〕371号)明确“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粤府〔2021〕74号)要求“坚持存量优先……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二是有利于优化我市人口政策规划。《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府〔2018〕1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0〕6号)明确,积分制入户用于解决长期稳定居住和就业群体入户需求,其政策定位已非常清晰。
三是有利于回应来穗人员对新政的热切期盼。经问卷调查和调研,大多数来穗人员认为按基础指标分值排名相对客观、公平公正,十分支持尽快实施。同时,我市自实施积分制入户政策以来,分别于2014年、2016年、2018年进行修订,排名规则经历多次调整(如2014、2016年实施的政策均为申请人在达到资格分后只按社保一项指标进行排名),本次修订并非首次调整排名规则。
四是有利于突出积分制入户政策优势。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迁入人口计划,入户广州可通过引进人才、政策性入户和积分制入户三种渠道。积分制入户在广州整个迁入户人数中占比较低,是我市为学历技能相对较低、长期稳定居住的群体提供的一项惠民措施。
9.文化程度、创新能力等加分指标是不是没用了?
答:不是的。其他指标(含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作为申请入户的资格分纳入计算,意味着积分制入户在保障存量优先(先为基础指标分数较高的群体解决入户需求)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到了文化程度、创新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项等有加分的来穗人员,将逐步解决他们的入户需求,有效落实了“存量优先”的政策要求。
近年来,积分制入户指标从3000个逐年增加至13000个,充分体现了我市响应国家、省新型城镇化有关入户政策、解决存量的决心。
10.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申报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申报时间是:2023年2月10日09:00至2023年3月10日17:00。
11.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获得核定积分。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获得核定积分,且资格分满150分。②提交入户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户”专栏(或“穗好办”移动端“来穗积分”专栏)填报入户资料、提交入户申请。
建议申请人尽早提交入户申请,避免集中在最后时段出现申请高峰,造成系统拥堵,错失申请机会。
12.积分制入户整个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来穗人员提交入户申请后,工作人员在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排名靠前的申请人前往积分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后,按排名公示、公告名单。预计2023年4月完成公示公告以及发放入户卡。
13.是否必须获得个人核定积分才能参加积分制入户申请?
答:是的。建议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于2023年1月31日前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并成功核验、受理。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也建议在1月31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报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异议申诉和积分调整需由相关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申请人没有个人核定积分,不能申请入户。如果申请人已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在入户申请开始后,建议不要轻易提出异议申诉或积分调整,以免因此耽误申请。
14.申请时系统显示的分数是不是就是我们的入户排名分?
答:不是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实行网上承诺制,其“近5年内,受到治安处罚”情况并没有经过审核。因此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会后置审核其治安处罚情况,申请人最后资格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15.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中“年龄45周岁以下”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年龄45周岁以下”起算时间为1976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2022年内任意时间为45周岁的均可申请。
16.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中积分材料的截止时间是什么?
答:积分材料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创新能力(专利证书)、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入户前,必须先把创新能力(专利证书)、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三项指标的积分调整到材料计算时间段内。
17.来穗人员可以在哪些受理窗口核验积分制入户原件?
答:积分制入户在全市各镇(街)均设置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可参照之后印发的《2022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
18.积分制入户申请人材料造假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0〕6号),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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