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西青区公租房登记规则(第一季度)

地方特产2023-01-05 15:17:59智慧百科

2023天津西青区公租房登记规则(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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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非租房补贴类家庭配租标准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18号)规定执行。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配租标准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3〕261号)规定执行。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小编提醒:

  《符合条件通知单》即《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简称。

本文标签: 通知单  家庭  住房  房管局  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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