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年满45周岁的女性、年满55周岁的男性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相应信息数据系统初步筛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对筛查不合格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对筛查合格的,申请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表》,与社区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并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字;
(四)社区工作人员将申报信息录入《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通过就业网络系统完成补贴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