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可通过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然后使用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院登记住院,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即报。(河北省内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省外异地就医需要备案)
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前备案管理,特殊情况(如病情紧急)可先行住院,10日内补办备案。但是,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为一年,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申请备案。
(一)“三类”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工作(务工)人员)。
“三类”人员需承诺备案半年内不变更异地就医地,既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享受在参保地就医时的同样待遇。已经备案的“三类”人员仍可持社保卡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
(二)转诊转院人员
需转往统筹区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其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及待遇如下:
1、参保人就医前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仅需验证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基础信息。
2、备案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暂定为一年。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办理。
3、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三类”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居住地外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住院就医前既可以通过网上,也可以通过参保地经办窗口或电话等形式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按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备案并执行相应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