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纳入特殊人员范围未参保的,由医保部门协同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其中——
1、特困人员:进行全额资助,个人缴费0元;
2、低保对象:不低于90%资助;
3、监测对象:不低于50%资助;
4、稳定脱贫人口:实行资助渐退政策,2022-2024年度分别不低于2021年度资助标准的80%、50%、30%左右。
注:经认定的特殊人员参保后,可于2022年12月1日至集中缴费期末(一般为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地发布政策为准)在“楚税通”“湖北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或政务大厅等线下渠道,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2022湖北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