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时间:
4月15日起
查询入口: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笔试主管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汇总考生信息上报给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复核,只复核考生的分数是否存在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
笔试成绩信息变更:
考生如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更改了姓名,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mail.gxeea.cn,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办理。考生须于下次面试报名(即4月13日17:00)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因个人填报错误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更名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由此导致笔试成绩信息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成绩有效期: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