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提前退休,江苏有一套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比如南京2019年再次发文明确,企业要完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备案制度,每年应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表》,载明上年度本企业特殊工种名录、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等信息,经审核确认后,作为特殊工种退休审批的重要依据。企业在申报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前,应按统一格式在工作场所进行公示。劳动保障(人事)代理机构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前,应按统一格式在其居住的社区或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江苏省提前退休具体条件如下:
01、公务员工作满三十年可提前退休。
2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工作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新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三种详细情形:
(1)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02、企业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特殊工种可申请提前退休。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江苏,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可申请 "提前退休"。
1.一类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允许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提前退休,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劳动者的健康考虑。按照现行政策,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需满足三项条件:
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是从事国家明确的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从事特繁重体力劳动累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环境中工作累计满8年);
三是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与此同时,有关企业应加大投入,通过改进生产流程、改善用工环境,降低劳动强度、内部调整岗位等措施来加强劳动保护,减少对职工身体的直接伤害,并通过提高工资待遇、实行特岗补贴、定期体检疗养等措施,予以适当的事后补偿。
2.还有一类是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提前退休。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目前,国家正在制定相应具体政策。在国家病残津贴政策出台前,对于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关现行政策是: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办理病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