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可以处理的交通违法:
1、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
2、可以处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3、非本人已备案的机动车有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只允许在备案日之后发生的才能处理。
“交管12123”不允许处理的交通违法:
1、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2、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3、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