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适用范围:
此次新措“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具体指“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三种申请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三种方式申请机动车跨辖区转移登记:
1、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2、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
互联网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在机动车业务栏选择“机动车转籍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拍照二手车统一发票上传,提交机动车转籍申请。
3、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所有权发生转移,向转出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