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范围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辖区的,或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外居住的。
2、户籍或居住地变化,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
办理材料
1、由本人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驾驶人身份证明(即《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4、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四张。
5、原机动车驾驶证。
注:委托人办理的时候还需:
1、代办人属个人的,提交公证后的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代办人属单位的,提交本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代办人属夫妻关系的,提交《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代办人属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的,提交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驾驶证持有者或者代办者持上述办理材料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转入手续。
2、业务受理、业务收费。
3、制证岗打印新驾驶证。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