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殡葬免除费用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
1.丧事承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逝者的身份证、死亡证明(第四联)、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符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象的身份证明(具体如下)
⑴ .城乡低保对象:区市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⑵.城镇“三无”对象:区市县民政部门颁发的《大连市城镇“三无”人员证》。
⑶.农村“五保”对象:区市县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五保供养证》。
⑷.人体器官捐献者:市红十字会出具的证明。
⑸.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⑹.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⑺.在乡优抚对象: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辽宁省民政厅颁发的《定期抚恤证》《定期定量补助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
⑻.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及死亡家庭的父母:区市县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大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
⑼.百岁老人:《居民身份证》。
⑽.骨灰安葬方式直接选择海葬人员:承办海葬机构颁发的《海葬证》。
⑾.不享受丧葬补助费用的城乡居民:其中0-16岁未成年人出具《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大学中专在校学生出具教育部门颁发的《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