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就医免备案对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标准:
“直接刷”不同于“转诊备案”,结算政策待遇等同“自主转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的部分,按原结付比例的80%结报,结算规则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结算。
温馨提示: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可查询开通跨省门诊、住院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
2.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jiangsu.gov.cn”可查询江苏省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国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
3.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请按照“四类人员”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费用按正常待遇结付。
4.由意外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须自费结算后回常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