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依法在南宁市参加社会保险,2020年1月1日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含)以上,如有欠费的,补缴2019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可以申请。
(二)大型企业在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9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20%。
(三)企业申请时参保职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70%。
(四)企业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的,每年度亏损额在30%(含)以上的,以企业报送税务部门的2019年季度报表数据为准。企业名单由广西税务局提供。
2019年末参保职工50人(含)以上的南宁市工业领域龙头企业、商务领域龙头企业(仅限交通运输仓储、物流业、住宿业、餐饮业、零售业及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和农业领域龙头企业,以及2020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免费开放的景区运营单位中的企业符合(一)、(二)、(三)点条件的,可申领应急返还。企业名单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提供为准。
注:有严重失信状况的企业和属于“僵尸企业”的不符合条件。
办理方式:
(一)开通南宁人社网厅的企业可“免办”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已开通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的,使用CA证书登录南宁市人社局网站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就能收到我们推送的失业保险应急返还确认消息。企业只需核对《失业保险应急返还申报确认书》中内容,提交“确认”即可(见下图),不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实现“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