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武汉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没有离职证明可以办理吗?
答:可以。
武汉各类销户提取公积金材料要求:
1、退休的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
专项材料:无。
2、出境定居的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
专项材料:户口注销证明或者移民签证(公证翻译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
专项材料:无。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
专项材料:无。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专项材料: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提取,监护人应当提供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继承权裁定判决书》。
注:
若已故职工有实名认证的I类银行借记卡,其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签订承诺书后,可以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息通过转账方式存入已故职工I类银行借记卡;
若已故职工没有实名认证的I类银行借记卡,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金在50000元(含)以下,其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签订承诺书后,可以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息通过转账方式存入经相关利害人协商确定的提取人I类银行借记卡;除此之外,均需要公证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