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上办理就业登记须知
一、申请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天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申报入口: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三、申报材料:该事项无需提供材料
四、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就业登记”模块,点击“员工信息录入→新增就业登记”,逐项录入员工的信息资料并保存,新增员工信息全部录入完后提交。
用人单位提交新增人员信息后,就业登记即完成。
五、办理地点:此事项可全程网办
注:窗口可提供咨询服务。
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1、4、5、8号综合服务窗口)。
六、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即办,法定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
七、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