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房屋租赁证办理流程
1、准备好相关办理材料;
1.房屋租赁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受托代管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件或者材料。
2、出租人和承租人前往办理地点办理即可。
注意事项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出租人(即房东)和承租人(即租客)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以及双方现场签订的由窗口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出租人如无房屋产权证,需要先到房子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开证明,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其中内容包括房屋面积大小,需要出租的面积等,凭此证明可代替产权证。
出租人如果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则需要去海甸五西路产权交易中心打印产权登记信息。
如出租人因残疾等原因不便前往现场,房屋租赁管理所可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如出租人不在本地,可写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与承租人一同前往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房屋租赁证窗口受理所需时间约为10分钟,受理后3天左右可以领证。证办好后,申请人凭受理合同原件、出租人或承租人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所里领取租赁证,或是委托他人代领,暂不能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