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株洲市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及岗位计划一览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98个,招聘计划126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45个;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81个(点击查看附件)。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教师的党支部副书记(排第一),且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
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定向奖学金。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3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