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参保条件
(一)本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学生儿童,以及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少年儿童。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院校)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父母一方在我市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新生儿。
(四)年满18周岁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其他城乡居民。
办理时间
每年9月至次年2月为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及缴费期。
新生儿在出生前可随时办理参保登记。每年1月到8月核定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9月到12月核定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