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安徽“双减”政策正式发布!安徽版“双减方案”明确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分层建立学生作业量监控机制积极探索做好寒暑假托管服务等,咱们直接来看吧。
关于提高作业管理水平
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教师布置的作业需要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要加强对作业数量、质量、批改、讲评的常态监督。
关于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积极探索做好寒暑假托管服务。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主动公开服务事项。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实践、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特色文化课程服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发挥校外教育场所的作用,促进校内外教育相互补充;丰富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配足配齐教师,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梳理科学育儿观念。
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完善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学校建设。探索基于科学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定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鼓励开展差异化教学及个别化指导。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等级制。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落实“零起点”教学。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含一对一、线上有偿补课等);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者提供学生信息,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关于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已备案的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外资不得通过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按照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对职业技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严格审批、加强监管。
关于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严禁高薪挖抢学校教师。校外培训机构从教人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专业资质。应将教师资格信息主动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分;线上培训要注意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训成本、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