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居住证承诺时限为2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流动人口情况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居住地址变更、居住登记主项非主项信息变更、补(换)领居住证等业务办结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首次申领居住证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陕西省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注、居住地址变更登记不收费用。换领、补领居住证,缴纳证件工本费15元年审或年检无需年审或年检。
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延期。
15类情况按急需申领居住证办理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以下15类情况按急需申领居住证办理:
办理义务教育的;
办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
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
办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办理出入境证件的;
办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的;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
办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
办理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的;
办理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
办理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的;
办理参加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的;
办理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的;
办理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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