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畅通申领失业保险金渠道、优化经办服务事项,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从2020年2月1日起,疫情期间失业科不再接收失业人员档案。
用人单位有义务告知失业人员按以下方式及时办理申领失业金业务。
失业人员自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停保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户籍地所属社区(新乡所辖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两种个人申领失业金方式:
方式一:个人网报
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 ),选择个人办事通道。
首次使用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网厅,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进行登录办理个人业务。
用户名:用户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
密码:用户注册时设置的密码。
建议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50.0及以上版本 ,FireFox火狐浏览器 37.0及以上版本,IE 10.0浏览器及以上版本。
方式二:现场申报
失业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开通银行功能的社保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请务必备注个人联系电话)到市民中心二楼98-106号窗口办理申领失业金业务,务必留下本人联系电话。
个人银行卡要求:提供本人“社保卡”(一卡多用),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是对应银行,本人务必先到对应银行激活银行卡功能,确保正常使用。
现场受理或个人网报成功上传信息5个工作日后,失业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或到市民中心109、110号窗口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和打印本人失业保险待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