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
2、同一登记地;
3、同一号牌种类;
4、非营运机动车;
5、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
办理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互换号牌机动车的行驶证
3、互换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
温馨提示:
1、两辆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要先处理完毕。
2、两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3、两辆机动车符合变更登记适用范围。
4、一年内同一车辆只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办理站点:
车管所各工作站皆可办理此业务,车主需要驾驶机动车前往站点办理,各工作站详细地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