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明确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21〕7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厅组织的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继续执行每科次30元的收费标准,考试科目共4科。
二、该项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期满后另行公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