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地方特产2022-03-26 19:10:10佚名

郑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郑州市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依照本实施意见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失业保险。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郑州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输失业人员登记手续。

  2、填写表格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以“身份证”为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单位应携带失业保险《审核证》、《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各贴一张一寸免冠像片,另备二张像片办《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

  “职工个人档案”档案中主要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

  2、养老统筹个人报停表;

  3、招工表、转业退伍安置手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派遣证”; 4、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4、用人单位将办好的《失业证》等手续及时送交失业人员,并告知其有关注意事项。

  5、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失业职工管理所报到,并按规定审领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郑州市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

  电话:67880292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郑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低于同期郑州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郑州社会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职工上月工资高于同期郑州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郑州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其中单位0.7%、个人0.3%)

  缴费方式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缴费地点

  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郑州失业保险余额查询指南

  查询方式

  官网查询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222.143.34.121/portal/

  1.进入郑州社保查询页面。

  

  2、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查询即可。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其中单位0.7%、个人0.3%)

  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低于同期郑州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郑州社会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职工上月工资高于同期郑州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郑州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郑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领取时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最新标准:郑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20元/月。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1、《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相片);

  2、《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相片);

  3、失业人员与表格照片相同的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

  4、失业人员档案;

  5、终止或者解除劳动(招、聘用)关系的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

  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

  2、出示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人员,于申领次月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地址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郑州市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

  电话:6788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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