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
一、分类服务保障
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发生后,根据孕产妇情况将其分为3类,分别提供针对性医疗服务保障:
1、确诊孕产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孕产妇。
2、涉疫孕产妇:处于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孕产妇。
3、普通孕产妇:除确诊孕产妇和涉疫孕产妇以外的其他孕产妇。
二、明确就诊医院
1、确诊孕产妇在海口市人民医院就诊。
2、涉疫孕产妇到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
3、普通孕产妇到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就诊(详见附件)。
4、确定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负责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会诊、和转诊工作。
三、优化就诊流程
(一)涉疫孕产妇就诊时,应及时向住址所在社区报备,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专人专车、全程个人防护到专门医疗机构就诊,实施“点对点”送医,全程闭环管理。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由本人或家属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或隔离点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并告知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
(二)普通孕产妇就诊时,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根据医疗保健服务需要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孕产妇出现发热要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危重患者可第一时间立即前往救治中心。
四、就诊须知
(一)中高风险区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和健康码为黄、红码人员外出就医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医疗机构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告知隔离管控情况。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非急诊就医人员,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耐心等候,结果报告阴性后再入院诊疗。
(二)就诊者在医院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有序就诊。住院患者入院后须按医院要求频次检测核酸,遵守医院门禁管理和探视陪护制度。
附件:海口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健机构名单